河南翔鸿运输有限公司购置37台电动搅拌车项目

河南翔鸿运输有限公司购置37台电动搅拌车项目-公开招标公告
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
1、 项目名称:河南翔鸿运输有限公司购置37台电动搅拌车项目

2、 预算金额:32190000元

最高限价:32190000元

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(元) 包最高限价(元)
1 1 河南翔鸿运输有限公司购置37台电动搅拌车项目 32190000 32190000

3、 采购需求:详见“第二章第 2 条:标段(包)内容(范围)及具体采购需求”。

4、 合同履行期限:合同生效日起7个工作日内;

5、 交验地点:采购单位指定地点

6、 本项目(是/否)接受联合体投标:否

7、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:否

8、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:否

二、申请人资格要求:

1、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;

2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:无

3、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:

3.1投标人应符合下述《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、及项目(标段)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(文件):

(一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。■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,■提供税务登记证(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)。

(二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。■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(法人为基本开户行)或2021年度以来(任一年度)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(保险公司)出具的投标担保函。

(三)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。■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(任一)或自行承诺,■专业人员用工合同(任一人),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(执业)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(任一人)等的证明材料。

(四)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。■提供近12个月内(任意1个月)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;■提供近12个月内(任意1个月)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,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。

(五)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。

3.2项目(标段)资格要求,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

(1)无不良信用记录;(未列入“信用中国”网站的“失信被执行人”和“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”及“中国政府采购网”网站的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”)。

供应商(投标人)递交《投标文件》后,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解密《投标文件》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(投标人)信用记录进行查询,供应商(投标人)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,其投标将被拒绝、为无效投标。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,供应商(投标人)可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
(2)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(投标人),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。供应商(投标人)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,声明函不实的,按《政府采购法》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。

(3)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、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、监理、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(投标人),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。供应商(投标人)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,承诺书不实的,按《政府采购法》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。

3.3 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:

(1)具备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(2)联合体投标:不接受

注:(1)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,证照如需年检的、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;文中“近”、“前”指距投标截止时间。

(2)资格证明材料(文件)应附于《投标文件》中并经供应商(投标人)电子签章。供应商(投标人)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,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。

(3)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,开标后,将由评审小组对供应商(投标人)的资格证明材料(文件)进行资格审核,未按要求逐一提供、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,供应商(投标人)应自负其风险费用。

三、获取采购文件

1、时间: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1日,每天上午00:00至12:00,下午12:00至23:59(北京时间,法定节假日除外)

2、售价:0元

四、投标文件提交

1、截止时间:2024年10月22日9时00分(北京时间)

五、投标文件开启

1、时间:2024年10月 22 日9时00分(北京时间)

六、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

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之前应先登录河南招标采购网(www.zbcg-hn.cn)注册供应商入库,入库成功后查看项目信息按照信息说明参与项目报名,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,责任自负。
联系人:蒋经理
联系方式:17071844829
联系人:林工
联系电话:17335564020
邮箱:3773560190@qq.com